關于對2016年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進行審核的通知
各有關院(系)、附屬醫院和教學醫院:
根據學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安排,決定對2016年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進行審核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審核標準
參照《濰坊醫學院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》(濰醫研字〔2008〕5號)《濰坊醫學院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及管理辦法》(濰醫研字〔2013〕5號)《關于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意見》(濰醫發〔2013〕32號)(附件5)有關標準要求執行。
二、申請程序
1. 個人申請。申請者填寫《濰坊醫學院博士(碩士)研究生導師年度審核表》,準備相應的證明材料,交所屬院(系)審核(院系聯系方式見附件1)。
2. 院系審核。請各院(系)成立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小組,按照學校文件規定的導師標準要求進行嚴格審核,并按時報送審核結果。各院(系)《濰坊醫學院博士(碩士)研究生導師年度審核匯總表》按學科、專業順序排列。
3. 學校審批。學位辦公室對院(系)審核推薦的具有招生資格的導師的材料進行復審,并成立專家組進行評議。評議結果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,通過后準予安排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。
三、報送材料
(一)個人材料報送
1. 提交《濰坊醫學院博士(碩士)研究生導師年度審核表》(附件2,雙面打印,一式5份)。
2. 提交近三年承擔課題及科研經費(限3項),需提供上級立項批文或合同書等其他證明;科研經費須提供科研項目撥款批文或其它相應證明。
3. 發表的科研論文(限3篇),被SCI、EI或ISTP收錄的論文須提供收錄證明,復印件包括:論文發表的期刊封面、目錄頁、論文正文首頁。
4. 出版的專著(譯著、教材),復印件包括:出版的專著封面、圖書在版編目數據頁。
5. 獲得的科研成果獎勵證書及復印件(限3項)。
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,于2015年11月20日前送所屬院(系)審核(附:院系聯系方式)。
(二)院系材料報送
請各院(系)將個人申報材料,包括《濰坊醫學院博士(碩士)研究生導師年度審核表》、相應證明材料;各院(系)《博士(碩士)研究生導師年度審核匯總表》(電子版)及紙質蓋章版于2015年12月5日下午5點前統一報研究生處學位科。逾期不再受理,不受理個人報送的材料。
材料報送地點:新校區辦公樓460房間;
聯系人:丁怡;電話:8462126 ;
E-mail:yjsxwb@wfmc.edu.cn。
四、注意事項
1. 導師提供與材料清單相應的證明材料,將原件和復印件按順序分別裝入2個檔案袋中并貼上材料清單(附件3)。材料經院(系)審核后,原件由所屬院(系)退回本人。院系審核工作完成后,個人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院(系)公章,報研究生處學位科。
2. 博士、碩士研究生導師均需參加年度審核,不參加審核不予安排招生計劃。
3. 校外所聘導師執行與校本部導師相同的審核辦法。校外導師材料報送由所在工作單位匯總后,按照時間要求報送至學校相應院(系)。
附件:
3.濰坊醫學院博士 (碩士)研究生導師年度審核匯總表.xls
4.濰坊醫學院博士(碩士)研究生指導教師年度審核材料清單.doc
研究生處
2015年10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