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門、各院(系):
為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,進一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,請各院(系)根據《濰坊醫學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教師在職培養的試行意見》(濰醫發〔2013〕31號)文件精神,結合教學、科研和學科建設需要,統籌安排,擬定2016-2017學年師資培養計劃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培養類型
(一)學歷學位教育
在職博士、定向博士、統招博士、博士后。
(二)訪學進修
1. 出國訪學。包含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資助的各類國家公派留學項目、山東省政府資助的公派留學項目、山東省教育廳資助的高校教師國際合作項目、學校資助的出國訪學和自費出國留學。
2. 國內訪學。包含教育部資助的國內訪學、學校資助的國內訪學。
二、申報條件
(一)報考博士條件:工作滿一年的教師均可申請報考,但報考專業須與所從事專業一致。
(二)各級各類訪學進修條件,詳見附件5。
(三)訪學起始時間: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期間。
三、申報流程
1. 院(系)規劃。各院(系)根據學科專業建設發展要求做好師資培養規劃,按規劃分批次派出教師進修學習。
2. 院(系)推薦。教師向所在院(系)提出申請,填寫《教師訪學進修申請表》或《教師報考博士研究生申請表》或《教師申請進博士后流動站審批表》。各院(系)按照相關條件要求,對申請人員資格進行審核,確定推薦人選,并填寫《師資培養計劃匯總表》。
3. 受理審批。人事處復核后報學校審批(上級公派的須經上級批復),形成年度師資培養計劃,并反饋各院(系)。訪學資格保留至2017年8月,未出行視為放棄資格。
4. 離校手續。被批準參加訪學進修或考取博士的教師,離校前須與學校簽訂相關協議,返校后按協議規定進行考核。
5. 考核報銷。各院(系)按協議規定審核進修教師的論文發表及學術講座情況,并于每學期末到人事處辦理報銷及備案手續。
四、申報時間
請各院(系)于2016年6月22日(周三)按要求將《師資培養計劃匯總表》(附件1,一式一份)及相應申請表(附件2/3/4,一式兩份)報人事處專技科532房間,同時將《師資培養計劃匯總表》電子版發至shzk@wfmc.edu.cn。
五、幾點說明
1. 請各院(系)高度重視,積極做好宣傳發動工作,在充分調研、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,認真分析現有師資狀況,科學制定本單位2016-2017學年師資培養計劃,學校一般不受理中途追加的計劃。
2. 為保證教學、科研等工作的正常進行,各院(系)在外進修人員一般超過本單位總人數的10%,超過10%的單位,應暫緩派人外出進修、學習。
3. 各院(系)在制定師資培養計劃時,應推薦具有良好師德修養和較好發展潛力,能安心教學、科研等工作,成績突出的教師進行培養,優先考慮中青年教師和重點、緊缺學科教師的培養。
4. 鼓勵符合條件的教師優先申報上級資助的各類訪學。
5. 近三年內有三個月以上脫產學習(含脫產讀博)經歷的,原則上不再安排脫產學習。近五年內有出國訪學經歷的,原則上不再安排出國訪學。
6. 申報人認真填寫申請表,提前與進修單位做好溝通,一旦批準,不得更改。無故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訪學成行的,學校五年內不受理其任何形式的訪學申請。
7. 已獲批2015-2016學年訪學資格但未按規定出行的,如有特殊情況需做出書面說明,院(系)負責人簽署意見,報送人事處。如無正當理由,學校五年內不再受理其任何形式的訪學申請。
聯系人:郝榮霞 孫麗 聯系電話:8462010
附件:
人事處 教師發展中心
2016年5月16日